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文件
中油化自协[2026]013号
关于2026年度继续组织开展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
专有技术(技术秘密)认定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是由原国家化学工业部于1993年向国家民政部申请,经民政部审核通过后呈报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并于1993年11月8日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国家一级协会,由中央社会工作部和国家能源局主管;其会员是由石油(含陆上和海洋石油)、石化、化工领域的“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工程设计、安装调试、施工建设、生产管理、运行维护、试验实验、分析化验、计量测试、检验检测、检修维修”等企事业单位与知名大学及有影响力的“过程测量仪表与分析仪表、计量仪表与器具、实验(试验)仪器与器具、分析化验仪器与器具、自动控制系统、SCADA系统、PLC系统、信息系统、机器人、无人机、人工智能、大数据、大模型、互联网、物联网、网络安全、机电装备、电气、防爆电气与防爆系统”等技术与装备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国范围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国家一级协会之一;协会的宗旨是: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推动石油和化学工业科技进步,促进行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安全平稳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专有技术是未曾公开发表或使用、不为公众所知悉、并具有新颖性和实用性的技术,能为所属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市场竞争优势,具备实际或潜在的商业价值;专有技术是科学技术奖评审、科技成果鉴定的重要支撑,对技术转让、推广应用等方面也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为使行业专有技术(又称技术秘密)能像国家知识产权一样得到有效保护,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设立了“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专有技术认定工作办公室”,负责行业专有技术的申报、评审、公示、异议处理等评审组织事宜,每年度组织对行业独具特色且有优势的专有技术开展认定评审工作。并组建了“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专有技术认定评审委员会”,负责行业专有技术的认定评审工作。
我协会2026年将继续开展行业专有技术的认定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陆上和海上石油天然气(含常规油气、“页岩油气、致密油气、煤层气、煤岩气、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储层改造、钻完井、井筒工程、地面工程、储存运输、石油专用仪器仪表、石油专用工具与专用材料、石油机械与装备”等石油工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智能化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的独具特色且有优势的技术。
2、化学工业含“炼油化工、石油化工、煤化工、农药化工、医药化工、橡胶工业、塑料工业、氯碱工业、纯碱工业、化肥工业、油漆工业、涂料工业、染料工业、生物化工、精细化工、日用化工、化工专用仪器仪表、化工专用工具与专用材料、化工机械与装备”等化学工业各分行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的独具特色且有优势的技术。
3、石油和化学工业“工程设计、物资采购、安装调试、施工建设、生产管理、运行维护、储存运输、检修维修、工程服务、固液气三废治理与利用、电磁波防护与治理、噪声防护与治理、腐蚀防护与治理、辐射防护与利用”等领域数字化转型智能化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的独具特色且有优势的技术。
4、石油和化学工业“科学试验、中试试验、先导试验、工程试验、分析化验、技术监督检验、检验检测、型式检验、计量测试、检定标定”等领域数字化转型智能化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的独具特色且有优势的技术。
5、石油和化学工业特种设备与特种设施检验检测与风险隐患防控领域取得的独具特色且有优势的技术。
6、石油和化学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与风险隐患防控领域取得的独具特色且有优势的技术。
7、石油和化学工业安全防范技术与装备领域取得的独具特色且有优势的技术。
8、石油和化学工业“科学管理、提质增效、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优化运行、健康防护、固液气三废治理与利用、电磁波防护与治理、噪声防护与治理、尘埃防护与治理、腐蚀防护与治理、辐射防护与利用”等领域数字化转型智能化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的独具特色且有优势的创新技术。
9、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类技术不在申报范围。
二、对申报专有技术的要求
1、申报的专有技术应不得违背现有国家法律法规和行规行约。
2、申报的专有技术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申报的专有技术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
4、申报的专有技术应不得妨碍行业科技进步和公平的市场竞争。
三、凡符合第一条申报范围的独具特色且有优势的技术均可以申报,无论该技术是协会会员还是非会员,无论是国营还是民营或中外合资合作或地方企业均可以申报。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应首先填写“2026年度行业专有技术认定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并于5月31日前将申报表WORD版和盖章后的PDF版发送至行业专有技术认定工作办公室邮箱office@cnpci.org.cn。
2、行业专有技术认定工作办公室仅受理提交了“申报表”者的专有技术认定申报材料,因此请各申报单位务必首先提交“申报表”。
3、申报单位请填报《行业专有技术认定评审申报书》(见附件2)于8月31日前提交行业专有技术认定工作办公室。
四、认定评审程序
1、《行业专有技术认定评审申报书》须经行业专有技术认定工作办公室初步审查,初审通过的将提交认定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后投票表决,三分之二及以上表决通过的方为表决通过。
2、评审会议表决通过的行业专有技术将在本协会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以征求异议;公示无异议的行业专有技术协会将下发文件予以发布。
五、颁发证书
公示无异议的专有技术将由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专有技术认定工作办公室和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联合颁发《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专有技术证书》。
六、相关费用
为保证行业专有技术评审质量,维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评审工作的可持续性,申报行业专有技术认定评审单位应缴纳咨询服务费。
1、申报时每项行业专有技术应缴纳2000元的认定咨询服务费,本费用与是否通过认定无关,凡参加了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概不退还。
2、通过认定评审的行业专有技术,每项还须一次性缴纳三年有效期的行业专有技术推广服务费6000元。
七、其他事宜
1、《行业专有技术认定评审申报书》(申报书应包含证明材料),电子申报书WORD版和WORD版盖章后的PDF版请发送至zjz@cnpci.org.cn邮箱;将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的纸质版申报书胶装成册,一式三份邮寄至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专有技术认定工作办公室。
2、提交申报书的同时请缴纳专有技术认定咨询服务费,收到费用后我协会方可开展认定评审相关工作;通过认定评审的专有技术缴纳推广服务费后颁发证书。
3、我协会也提供行业专有技术认定评审咨询服务工作,可以协助申报单位系统梳理技术突破与创新、技术较国内外同类技术的特色与优势、技术应用的优势效果、技术对行业发展的推动作用等。
4、我协会常年开展行业专有技术认定评审咨询服务工作,有需求的单位可根据需要随时向我协会提交申请。
联系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专有技术认定工作办公室
(与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秘书处合署办公)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16号楼501室-508室,邮政编码:100013;
联系电话:010-64281750,64270215,64276243;联系人:李小秀,王 嫔;
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官网:www.cnpci.org.cn
附件1: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专有技术认定评审申请表
附件2: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专有技术认定评审申报书
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
2026年1月21日
通知全文及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