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文件
中油化自协[2025]024号
关于检验检测分会发展会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是由原国家化学工业部于1993年向国家民政部申请,经民政部审核通过后呈报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并于1993年11月8日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国家一级协会,由中央社会工作部和国家能源局主管;其会员是由石油(含陆上和海洋石油)、石化和化工领域的“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工程设计、安装调试、施工建设、运行维护、试验实验、分析化验、计量测试、检验检测、检修维修”等企事业单位与知名大学及有影响力的“过程测量仪表、过程分析仪表、计量仪表与器具、试验(实验)仪器与器具、分析化验仪器与器具、自动控制系统、SCADA系统、PLC系统、信息系统、机器人、无人机、人工智能、大数据、大模型、互联网、物联网、网络安全、机电装备、电气、防爆电气与防爆系统”等技术与装备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国范围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国家一级协会之一;协会的宗旨是: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政府服务;推动石油和化学工业科技进步,促进行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安全平稳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检验检测在石油和化学工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此我协会于2022年成立了检验检测分会。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检验检测分会是由从事石油和化学工业“‘原油、成品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LNG)、煤层气、水合物、煤炭’等化石能源、新能源、矿产资源、化学品成品与半成品、装备(装置、设施、零部件、元器件)、原材料、输送管道”等物品检验检测技术与装备企事业单位与石油和化学工业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全国范围的专业分支机构,检验检测分会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在石油和化学工业推广检验检测分会会员单位研发生产的先进检验检测技术、先进检验检测“装备、装置、系统”及其检修维修技术。
2、负责组织检验检测分会会员单位积极申报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开展的有益于检验检测分会会员的各项工作,如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科学技术奖、专利奖、科技成果鉴定、科技咨询服务、标准制修订、专有技术(又称技术秘密)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等工作。
3、负责组织检验检测分会会员单位积极参加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每年举办的各项活动。
4、每年组织召开一届“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检验检测学术技术大会”,交流检验检测领域国内外的“新技术、新装备、新进展、新突破、典型案例刨析、应用经验分享”,研讨石油和化学工业检验检测领域存在的各种技术难题和共性疑难问题;出版大会学术论文集,评选优秀科技论文。
5、负责组建全国范围的检验检测共享平台,充分发挥全国检验检测机构的效能与作用,充分高效利用国家检验检测资源。
6、负责组织解决石油和化学工业检验检测领域存在的各种技术难题和共性疑难问题。
7、依据行业和分会发展需求和总会的要求每年度都应该发展一批新会员并剔除部分不支持总会和检验检测分会工作的会员,以优化会员队伍。
8、承办总会、检验检测分会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委托的与总会宗旨相符的其它事宜。
一、检验检测分会机构设置
检验检测分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分会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分会负责人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授权,领导和决策分会日常工作和事宜。
二、检验检测分会发展会员相关事宜
1、检验检测分会会员种类
检验检测分会设有单位加入的团体会员和个人加入的个人会员两种会员。
2、团体会员条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检验检测及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承认本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按期交纳会费,有良好信誉且有一定规模的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检验检测分会成为团体会员。
3、下列单位可以申请团体会员
(1)各油气田、各石油化工企业和化学工业企业的“分析化验、‘装备(装置、设施、零部件、元器件)、原材料、输送管道、化学品成品与半成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检验检测机构可以入会并申请各种任职。大型企业可以申请秘书长或副会长或会长;中型企业可以申请理事或副秘书长或副会长;小型企业可以申请会员或理事;人选都应为机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该机构的企业领导。
(2)各从事石油和化学工业“‘原油、成品油、天然气、液化天然气(LNG)、煤层气、水合物、煤炭’等化石能源、新能源、矿产资源、装备(装置、设施、零部件、元器件)、原材料、输送管道、化学品成品与半成品”等物品检验检测技术与装备“研发、生产、销售、测试标定、检测认证、质量监督检验、工程设计、施工建设、检修维修”单位,大型单位单位可以申请秘书长或副会长或会长;中型单位可以申请理事或副秘书长或副会长;小型单位可以申请会员或理事;人选都应为单位董事长或总经理等单位主要决策者。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可以申请秘书长或副会长或会长;各地市级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可以申请理事或副秘书长或副会长;各县级特种设备检测研究所,可以申请理事或副秘书长;人选都应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4)各国家工程实验室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可以申请秘书长或副会长或会长;各省工程实验室或重点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可以申请理事或副秘书长或副会长;各地市级可以申请会员或理事或副秘书长;人选都应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5)各开设检验检测学科或研究机构的院校,可以申请理事或副秘书长或副会长,人选应为学校分管该学科或研究机构的领导。
4、团体会员的权利
(1)检验检测分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参加检验检测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优惠或免费获取石油和化工行业资料和信息服务的权利。
(4)有对检验检测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利。
(5)在检验检测分会授权下有权代表分会组织或参与某项特定活动。
(6)有权向检验检测分会推举人才、推荐新技术、新产品、优秀企业、优秀科技成果、优秀科技著作、优秀科技期刊和高水平论文等。
(7)有权向协会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科技咨询服务。
(8)有权申报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科学技术奖与专利奖。
(9)有权申请将本企业的先进企业标准升级转化为适用于石油和化学工业的标准。
(10)有权申请在石油和化学工业推广其研发生产的先进检验检测技术与装备,先进检验检测系统与检验检测装备运行维护和检修维修技术,以及保障其检验检测技术与装备安全平稳科学应用技术。
(11)有权申请总会开展的行业技术秘密(又称专有技术)认定评审。
(12)有权申请总会开展的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13)有权向总会申请推荐申报中国专利奖。
(14)有权向总会申请提名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
5、团体会员的义务
(1)遵守总会章程,执行总会和检验检测分会的决议,完成总会和检验检测分会交办的工作。
(2)宣传总会和检验检测分会的工作。
(3)维护总会和检验检测分会的声誉、合法权益和权威性。
(4)积极参加总会和检验检测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向总会和检验检测分会反映情况,提供与行业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6)按规定交纳会费。
6、团体会员入会申请须提交材料
凡申请加入检验检测分会的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检验检测分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见附件1)。
(2)检验检测分会团体会员“会员代表”推荐表(见附件2)。
(3)本单位简介1份。
7、个人会员入会申请
只有团体会员在职人员才可以个人名义入会成为检验检测分会个人会员。
(1)团体会员中层及以上任职人员均可以申请检验检测分会个人会员。
(2)不论团体会员单位申请多少个人会员该单位每年只缴纳一份会费。
(3)请申请个人会员者须填写“个人会员申请表”(见附件3)
8、团体会员入会审批程序
入会单位的申请材料由检验检测分会秘书处审核,符合会员条件的呈报总会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检验检测分会理事会予以审议确认;秘书处将为缴纳了当年度会费的团体会员颁发会员证书。
9、关于团体会员“会员代表”的推荐
申请入会的单位应推荐一名会员代表,代表本单位参加协会工作,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推荐的会员代表在本单位应担任主要领导职务,且热心和支持协会工作;“会员代表”需填写《协会团体会员“会员代表”推荐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与其他入会材料一并报送秘书处。
10、个人会员入会条件及审批程序如下:
(1)个人会员应向检验检测分会秘书处提交个人入会申请表(见附件3)。
(2)秘书处审核是否是团体会员单位中层及以上在职人员。
(3)审核通过的呈报总会审议批准后提交检验检测分会理事会审议。
(4)协会将为缴纳了当年度团体会员会费单位的个人会员颁发会员证书。
三、检验检测分会任职申请程序
1、入会者请填写附件1和附件2,于2025年8月15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的WORD版和WORD版盖章后的PDF版发送至office@cnpci.org.cn;纸质件也请于前述时间之前邮寄至检验检测分会秘书处。
2、检验检测分会秘书处将于2025年8月30日前提出理事会成员和负责人组成方案,呈报总会审核批准后提交检验检测分会理事会选举产生。
联系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秘书处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16号楼501-508房间, 邮政编码:100013;
联系电话:010-64281750,64270215,64270616;联系人:李小秀,陈 晨;
检验检测分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10-64280273;联系人:陈 宇,赵志超;
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官网:www.cnpci.org.cn
附件1: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检验检测分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表
附件2:协会检验检测分会团体会员“会员代表”推荐表
附件3: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检验检测分个人会员申请表
附件4: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会费标准
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
2025年5月18日
通知全文及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