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文件
	中石化自协电(2007)013号
	关于推选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技术委员会
	第三届委员的通知
		有关石油和化学工业企、事业单位:
	
		    随着国家政府机构的改革和职能转变,行业协会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政府的很多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都交由协会来完成。
	
		    为适应改革的需要,搞好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行业工作,根据行业企业的要求和有关政府部门的建议,在原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以及一批大型化工企业的大力支持下,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应用协会和中国化工装备协会仪表电气专业委员会于2000年组建成立了“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电气委员会”)。委员主要由全国石油、石化、化工和海洋石油系统的大型(少数中型)生产企业、设计院和工程公司的电气权威人士或主管负责人组成;还有部分“委员”为著名大学的知名教授和有影响力的电气科研制造单位的专家;“电气委员会”还聘请了部分“两院”院士及电气领域的著名学者作为本会的高级技术顾问。目前“电气委员会”已成为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专业最具权威性的行业组织。
	
		    第二届“电气委员会”,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各位委员及委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为石油和化工行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行业电气应用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大多数委员(特别是中青年委员),通过参与行业工作全面锻炼和提高了自己;基本实现了本会宗旨,圆满完成了其历史使命。为此我会着手进行第三届“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技术委员会” 委员的推选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气委员会”的宗旨
	
		    1. 协调石油和化工电气事业的发展,提高电气技术在石油和化学工业的应用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石油和化学工业的技术进步。
	
		    2. 提高委员自身素质,促进委员全面发展。
	
		    二、“电气委员会”的主要工作
	
		    1、指导和协调石油和化工电气技术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推广应用、技术服务、系统设计、工程施工、质量监督、人才培育等,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
	
		    2、组织解决石油和化工行业电气专业设计、施工、应用中存在的共性和疑难问题。
	
		    3、负责行业电气专业人才库、专家库的组建管理及人才推荐工作。发现人才,培育人才,并在国家和行业重大技术工作中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
	
		    4、争取政府或有关机构的委托或授权,开展行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认证(认可)工作,提高人才的社会价值。
	
		    5、组织行业或参与国家重大科技攻关;组织行业科技成果和新产品的鉴定、评定、评审、评估或论证等相关工作。
	
		    6、负责“石油和化工自动化行业科学技术奖”(由科技部正式批准设立的面向全国的行业科学技术奖项)电气奖项的评审工作。
	
		    7、负责“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电气专业年度优秀论文”的评选工作。
	
		    8、制订行业标准、规范,协助政府制定相关法规等,并推进贯彻实施。
	
		    9、制定行业规划或发展指南,提出推进行业技术进步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10、受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组织或承担行业企业信用评估、产品认证及相关工作。
	
		    11、组织各种方式的技术培训和知识更新活动,促进行业人才素质的提高。
	
		    12、组织行业电气专业相关技术、经济活动,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13、组织行业调研、统计、质量检查;订立行规行约,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14、编辑出版专业刊物与书籍。
	
		    15、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论证和技术服务工作。
	
		    16、接受政府、企业及会员委托的与其宗旨相符的其它工作。
	
		    三、“电气委员会”委员的条件
	
		    (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2)具有较高专业知识水平。
	
		    (3)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
	
		    (4)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5)从事电气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6)具有高尚的情操,热心行业工作。
	
		    (7)在本企业电气专业或某一方面具有权威性或担任中层以上(含中层)行政职务。
	
		    为加快人才培养,并使“电气委员会”更有朝气和活力,委员会将吸收一定比例的中青年委员,具备上述条件(2)~(6)项的中级职称的中青年骨干,亦可推选“电气委员会”委员。
	
		    四、“电气委员会”委员的权利
	
		    1.委员和所在单位有获得本会优先服务的权利;
	
		    2.有参与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3.经我会同意或授权,有权代表本会开展相关活动或参与其他组织的相关活动;
	
		    4.有权向我会推荐新技术新产品,推荐优秀论文和优秀人才;
	
		    5.享有推选和被推选进入“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电气专家委员会(库)”的权利;
	
		    6.连续三届被聘为“电气委员会”委员,在任期间积极支持“电气委员会”的工作,并对“电气委员会”有重要贡献者,将被聘任为“终身委员”,不满三届的退休者将视具体情况享有 “名誉委员”、“技术顾问”或“高级技术顾问”称号并颁发相关证书。
	
		    7.有权获取本会免费赠阅或优惠提供的有关行业信息和内部资料;
	
		    8.有向本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五、“电气委员会”委员的义务
	
		    1.组织和带动本单位的电气技术工作者,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遵守本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3.积极向本会提供有关技术、应用、经验等方面的信息和资料。每年度向“电气委员会”提供本单位电气应用基本情况的总结材料一份。
	
		    4.宣传“电气委员会”的工作和作用,提高“电气委员会”的知名度。
	
		    5.维护“电气委员会”的声誉和权威性。
	
		    六、“电气委员会”委员的申报和审批程序
	
		    1.“电气委员会”委员由单位推选并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被推选人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学位、学历证书、成果及获奖证书(如有)等于2007年9月26日前一并报我会秘书处,要求“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他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2.经我会秘书处审查符合条件的将被通知参加于2007年11月10日-14日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的“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技术委员会”2007年会(换届大会),经大会讨论通过后将正式成为“电气委员会”委员,并颁发“委员证书”。
	
		    请有关单位接本通知后认真推选,并于2007年 10 月 26 日前将被推选人员的各种申报材料寄回我会秘书处。
	
		    联系单位: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电气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中国石油和化工自动化协会电气分会秘书处)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七区16号楼     邮  编:100013     
	
		    电  话: 010-64281750,64270215           传  真:010-64280273,64270215
	
		    E-mail:cnpci@263.net                    网  址:www.cnpcie.org.cn
	
		    联系人:陈明海,李小秀
	
		    附件1:电气技术委员会委员申报表
	
		                                                       二OO七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 电气技术委员会第三届委员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中第1、2、3、4、5、6、7、8、9栏仅提供格式,填写时应根据本栏实际内容多少自行设置本栏大小,或另附页填报。
2.请用正楷字填表,有条件的最好计算机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若需本文件电子文本的请发邮件或电话索要。
附件1: 电气技术委员会第三届委员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
| 民 族 | 籍 贯 | 政治面貌 | 照 片 | ||||||||||
| 第一学历 | 所学专业 | 学 位 | |||||||||||
| 当前学历 | 所学专业 | 学 位 | |||||||||||
| 所在单位 | |||||||||||||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职 称 | |||||||||||
| 通讯地址 | |||||||||||||
| 邮 编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
| 传 真 | 住宅电话 | E-mail | |||||||||||
| 1.教育背景 | |||||||||||||
| 2.工作简历 | |||||||||||||
| 3.专业特长 | |||||||||||||
| 4.工 作 业绩成果专 利 及 获奖情况 | |||||||||||||
| 5.发表的技术(学术)论文、著作等 | |||||||||||||
| 6.在其他社会团体任职情况 | |||||||||||||
| 7.本单位电气管理组织机构示意图 | |||||||||||||
| 8.单位意见 | (公章) | ||||||||||||
| 9.本 会 审批意见 | (公章) | ||||||||||||
2.请用正楷字填表,有条件的最好计算机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若需本文件电子文本的请发邮件或电话索要。


